福建恒安集團是進軍中國衛(wèi)生用品最早的企業(yè)之一,其旗下的品牌“心相印”已經(jīng)連續(xù)多年成為我國紙巾行業(yè)銷售冠軍。在多年前有企業(yè)想要注冊“愛相印”商標,因為與“心相印”近似,在此商標的異議階段,恒安集團及時的做出了阻止行為。其在商標異議及異議復審行政裁定程序中均獲得支持后,日前再次在行政訴訟一審中獲得利好。
據(jù)介紹,2002年12月,山東聊城藍天洗滌劑廠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(以下簡稱商標局)提出了紙類商品“愛相印AIXIANGYIN及圖”商標的注冊申請。該商標申請進入公告期后,遭遇到了恒安集團的異議。恒安集團認為,該商標的與其所有的同類商品注冊商標“心相印”構成近似,其一旦注冊將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。
商標局就該異議申請進行審理后裁定異議理由成立,“愛相印”商標不予注冊。此后,藍天洗滌廠提起異議復審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評委在復審裁定中維持原異議裁定結果。藍天洗滌廠在行政程序中連敗兩陣,仍舊未予放棄,針對商評委裁定結果向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。
日前,該案一審審理結果出爐。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“愛相印”與“心相印”呼叫近似、含義無明顯區(qū)別,兩件商標使用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會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(chǎn)生混淆誤認,遂判決維持商評委原裁定結果。
據(jù)記者從藍天洗滌廠了解到,該廠目前已對一審判決結果提出了上訴。